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风油精香精委托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铁岭工业区二期南岭路 5号,现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加工一批风油精香精。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风油精香精委托加工项目
2、采购物资名称、执行标准及数量:
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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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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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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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油精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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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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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JB.ZL.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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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报价包含原料、包材、物流等费用。
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合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根据我公司通知到货(具体送货时间及省内送货地点由业务员提前15日内通知),以实际到货量结算。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我司财务部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天内支付。
5.质量要求:交货验收时必须提供厂家发货单和检验报告单原件。所供产品质量需按水仙药业SXJB.ZL.06执行,并能满足稳定生产的需要,否则退货处理或不予结算。
6.违约责任:供应商不能保质保量并按期提供产品,影响到我司的生产经营,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供应商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向他方采购超过成交价的额外支出及造成停产的损失。
7.报价规定:
7.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7.2本次采购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8.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取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低者中标。
9. 供应商资格要求: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买受方所需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0.报价截止时间及参与方式
10.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6:00。
10.2参与方式:以函件方式参与报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铁岭工业区南岭路5号,单位名称: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件人:黄双水,联系电话:18659108316。
11.报价文件要求:
包括报价单(按附件填写),(对本物资询价采购文件第5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并分别加盖公章。
12.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采购单位:福建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
报价单
1、报价单位名称: (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2、我单位完全接受采购文件(含报价单)的全部内容。
3、我单位就报价文件所列的报价物资“ 风油精香精 ”进行报价。
4、售后服务方式或特殊承诺条款: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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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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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含税单价(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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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含税总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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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汇含税单价(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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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汇含税总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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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油精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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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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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报价必须按我方要求的标准报价。
2、上述报价如与质量标准不符的视为无效。
3、其他事项成交后在合同中详细明确。
报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